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5月17日召开会议,就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部署,会议还下发通知,具体安排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聘工作。
据了解,此次推荐范围包括政府举办或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以及民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设区的市、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推荐,全省合计317名,名额较多的市有:临沂28名、青岛27名、烟台26名、潍坊26名、济南25名。其中,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推荐人数总体比例按1:3:6掌握,县(市、区)属及以下学校的教师控制在90%左右;各县(市、区)推荐时,按大县(市、区)2-3名、小县(市、区)1-2名、一所学校不得超过1名的原则推荐。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的办法。(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5-20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