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旅游局
沂蒙晚报平邑编辑部
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平旅字〔2010〕12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平邑优质服务饭店、
平邑优秀旅行社、平邑十佳特色名吃、平邑最佳旅游购物商店、平邑十佳旅游商品、平邑最佳旅游休闲场所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涉旅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平邑旅游特色的旅游接待服务品牌,推动全县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经平邑县旅游局、沂蒙晚报平邑编辑部、山东优秀企业家网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平邑优质服务饭店、平邑优秀旅行社、平邑十佳特色名吃、平邑最佳旅游购物商店、平邑十佳旅游商品、平邑最佳旅游休闲场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平邑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沂蒙晚报平邑编辑部 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媒体支持:经济导报、山东工人报、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沂蒙手机报、平邑电视台、临沂日报平邑新闻、沂蒙晚报今日平邑、山东优秀企业家网、大众日报大众网论坛、山东新闻网、琅琊新闻网、今日平邑网
二、评选条件
(一)平邑优质服务饭店
1、评选范围:平邑县境内旅游星级饭店,社会宾馆、饭店、酒楼等旅游食宿接待场所。
2、服务规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饭店内张贴“好客山东”旅游形象标识,能为游客提供热情、高效的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3、饭店布局合理,整体环境良好,内外装修美观,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状况良好,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国家标准。
4、饭店经济效益明显,客房出租率、营业收入、实现税收、游客满意率等各项指标居全县前列。
5、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无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重大游客和用餐客人举报和投诉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接受行业管理,认真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平邑优秀旅行社
1、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
2、旅行社门市门面整洁,旅游许可证标识醒目、接待场所整洁卫生;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座牌等放于醒目位置;档案要求齐全、规范、完整。
3、旅行社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地接人数、组团人数等相关指标居全县前列。
4、服务规范,认真学习《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能为游客提供热情、高效的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5、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无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重大游客和用餐客人举报和投诉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接受行业管理,认真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平邑十佳特色名吃
1、通过蒸、炸、煮、烤、烧、炒等诸多技法制作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
2、品质优良,特点鲜明,特色突出,在当地有较高知明度,为广大消费者公认的优质特色菜肴。
(四)平邑最佳旅游购物商店
1、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旅游特色商品专柜,旅游商品陈列合理,购物线路安排合理,方便顾客选购。
2、旅游商品品种、规格丰富多样,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具有收藏、纪念、欣赏、馈赠意义和实用价值。
3、所有商品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无重大游客和用餐客人举报和投诉。
4、服务规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饭店内张贴“好客山东”旅游形象标识,能为游客提供热情、高效的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五)平邑十佳旅游商品
1、旅游商品制作工艺精湛,原材料或工艺为当地特有,地方特色浓郁,文化内涵丰富。
2、旅游商品包装精美,在游客中得知名度较高。
3、曾获县、市级(含)以上名优产品称号或相当的荣誉称号。
(六)平邑最佳旅游休闲场所
1、评选范围:县内咖啡厅、茶馆、休憩公园、特色酒吧、保健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营业不少于50平方米。
2、前厅布置风格独特,服务规范、结算方便快捷。
3、设有公共电话、顾客休憩区,有男女分开、安全清洁的卫生间等配套服务设施。
4、所有服务项目健康,服务规范,能为游客提供热情、高效的优质服务,无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三、活动安排
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
1.自评推荐阶段 各旅游企业、涉旅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积极进行整改,自行推荐参加评选,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2.综合考评阶段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根据上报顺序,在今日平邑网上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市民投票,并邀请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在沂蒙晚报今日平邑报上对侯选单位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接受市民和游客监督。
3.表彰阶段 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评选活动办公室将择日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单位进行颁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2088666 4211222 13705499463
邮 箱:ymwbjrp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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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活动 通知
平邑县旅游局办公室 2010 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