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法院,都活跃着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穿法袍、不拿法槌、不叫法官,但在审案断案中又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人民陪审员。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记者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零距离接触。
“草根法官”:小案件大专家
郑祥安是日照街道城西中学的一名普通退休教师,做人民陪审员已有4个年头,回忆起4年前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那一刻,他依然按捺不住自豪与激动。
“当时以为咱只是个普通百姓,选陪审员是搞花架子,走形式,后来才知道东港区人民法院很看重陪审员的经验和阅历,没想到后来真的坐到了审判台上。”
郑祥安的情况并非个例。法官受时间和精力所限无法全面了解基层状况,东港区人民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更看中选任对象与法官的“互补性”。当法官遇到不熟悉的情况或难化解的案件时,来自基层的“草根法官”往往就会变身小案件里的“大专家”。
陪审员张德先是东港区三庄镇贾家沟村的支部书记。2010年3月,该村青年王某撞伤了一名老人,老人急需医药费治疗。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某却突发脑溢血死亡,法官一时没有了头绪。后来,张德先利用自己与王某父母是老熟人的优势,多次与王某父母交流,最终说服他们替儿子垫付6700元赔偿款,案件顺利解决。
“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我院注重选任对象的广泛性,倾向于选择社会阅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信较高、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保证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实力更富综合性,既有专家精英在专业性强的案件中发挥作用,又能真正将群众的朴素思维渗透到司法中。”东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秦江说道。
“无袍法官”:审调执样样行
“原来只知道穿法袍的法官懂法律,没想到不穿法袍的法官也能帮俺顺利化解案子。”
说话的是东港区秦楼街道某村村民高某。半年前,由于某开发项目将其所种桃树损坏,未及时给予补偿,高某先后6次到市信访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上访,还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
后来,案件起诉至东港区法院。因为案件争议不大,随即被转至诉前调解室处理,陪审员万德林接手该案。作为山东省个体私营协会常务理事、东港区政协委员,阅历丰富的老万先耐心稳定高某情绪,随后10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帮助高某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社会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群众信赖度高,东港区法院借助该优势不断拓宽陪审员职能,邀请人民陪审员在陪审之余发挥“余热”,结合个人自身特点让他们参与法院的巡回审判、案件调解、协助执行和法律宣传等活动。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420余件,协助执行270多次,参加法律宣传11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群体对于法院而言意义重大,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可以实现司法与群众的无缝隙衔接,有效增强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也有利于保证司法的公正性。”东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义宽如是说。
“编外法官”:管理规范考核严
在东港区法院,陪审员参与处理的案件效果好,与该院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密不可分。
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并根据自身工作完善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将陪审员工作落实得更加到位,该院还创新推出“三化、四表、五到位”的管理模式,将每一位陪审员的个人信息、擅长的专业领域、参与各项工作的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在安排陪审员工作时,通过台账对每一位陪审员的工作进行合理排期、排类,保证每一位陪审员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能将自己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管理越来越规范,专业水平也有很大提高,让我们法官‘压力山大’啊,不加紧学习进步真快被他们赶上了。”该院法官李隆财笑言。(转载于大众日报2012-12-6 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