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召开
1746家单位获殊荣
12月4日上午,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1746家单位荣获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并受到隆重表彰。 此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由省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联合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总工会、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药监局等12个单位共同举办。在单位自愿报名、全省各市消协(委员会)广泛宣传发动的前提下,各市通过刊登问卷、网上调查、印刷明信片、短信投票等形式进行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参评单位名单。 表彰会上,消费者满意单位代表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恪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标准;完善诚信建设体系,把诚信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战略,明确诚信建设目标,健全诚信文化体系,积极倡导明礼守信、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风尚,增强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意识;严格质量管理,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抵制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行为,实行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以价格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杜绝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注重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热心公益事业;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经营者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合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转载于山东工人报20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