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选 者]: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孟庆安
[入选称号]:最具影响力的山东先模人物
典范价值荐评词
春秋轮回,公安战士的信念矢志不移。
孟庆安大队长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视团结为班子建设的灵魂,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用表率作用凝聚班子、带领队伍。在队伍管理上,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以制管警、以德治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做到了班子建设革命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交警队伍。
博兴交警是滨州交警杰出的缩影。在大队长孟庆安的身上我们感到了新时代人民交警博大的情怀、无私奉献的精神与以个人利益的牺牲换取更多人幸福的品质。
孟庆安——铁肩担起博兴的道路与畅通
为以严格规范执法保障道路平安畅通,孟庆安大队长提出了“四明确”和“四到位”。
“四明确”机制推助执法水平上台阶。明确工作重点。为使全体民警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确保整治不走过场,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教育,使全体民警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路线、区域有明确统一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整治对象和目标。整治的主要对象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求各中队切实通过整治达到车辆违法率、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的目标;明确任务。将任务进行具体量化,层层分解到每个中队、每个干警身上,确保了整治效果的落实;明确职责。从大队领导到中层领导和每个民警都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了每个人的责任意识,使整治措施得到真正落实。
“四到位”举措力保道路平安与畅通。处罚力度要到位。对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严重违法行为则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处罚程序、手续规范要到位。对各种违章行为的处罚要严格以政策法规办事,坚决杜绝“三乱”行为。参战警力保障要到位。在保证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合理协调警力,确保整治有足够警力参与。文明执法、良好形象要到位。 亲民、为民、利民与服务经济发展成果
多年来,孟庆安大队长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岗位,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贯彻执法为民这个核心,在执法过程中,尊重人权,维护人权,做到亲民、为民、利民,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赞誉。在孟庆安同志的指导下,博兴县交警大队先后研究制定了《优化环境八项承诺》、《便民服务十项措施》等多项创新性机制,他还提出所有业务窗口均推行一窗办结制。
近年来,博兴县交警大队孟庆安大队长带领他的团队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三基”建设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正规化建设规范》,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努力提高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大力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确保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为博兴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山东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示范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