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英---山东黄岛发电厂厂长
山东黄岛发电厂是国家大型企业,也是青岛市重点税源企业、青岛市纳税大户。多年来,李济英同志将学法、用法与依法治企紧密结合,始终把诚实守信当作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高理念,自觉将依法诚信纳税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和前提,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一是从强化企业诚信理念入手,通过税法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强化干部和职工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依法治企、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财务科学管理水平。三是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账册凭证,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四是完善有序的纳税申报机制,依时纳税,足额纳税,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和验证换证手续。2006年,山东黄岛发电厂上缴各项税金共计12530万元,与2005年相比实际上缴各项税金增加3601万元,为青岛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树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与企业形象,被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授予“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李济英不但重视自身学法用法,而且重视企业守法,多次组织教授授课、专家咨询、派员学习等活动。依托“税收宣传月”活动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建立纳税专题宣传橱窗与开展税收知识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营造依法纳税的浓厚氛围,提高员工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财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及时准确的申报,按期上缴各项税金。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知识培训,培养了一批懂税法、会经营的管理干部,企业内部形成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山东黄岛发电厂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不断开创崭新局面,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全国电力双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优秀企业”、“中国优秀质量诚信企业”、“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李济英同志本人也先后荣获“青岛市优秀企业经营者”、“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优秀企业家”、“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岛市劳动模范”、“中国优秀企业家”、“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全国创业企业家”与“中国功勋企业家”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