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确定从现在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建立省级重点中心镇奖励机制,支持 16个经济强镇加快城镇化发展。
据了解,省级扶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分批扶持,原则上三年一定。首轮纳入重点扶持范围的16 个经济强镇为:广饶县大王镇、桓台县马桥镇、滕州市滨湖镇、莱州市沙河镇、寿光市羊口镇、莒南县大店镇、宁阳县华丰镇、临清市烟店镇、武城县鲁权屯镇、邹平县长山镇、荣成市成山镇、商河县玉皇庙镇、泗水县金庄镇、鄄城县红船镇、莒县夏庄镇、莱城区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