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6月5日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环保厅完成了2012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获奖市。青岛、莱芜、聊城获得污染物总量减排一等奖,烟台、威海、滨州获得环境管理一等奖,青岛、枣庄、莱芜获得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威海、临沂、滨州获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建立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并设立了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专项资金,每年根据对各设区市的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鼓励政策。考核奖励对象为全省17个设区市,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奖金总额3000万元。(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6-6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