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主要议程补选山东省省长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6月2日下午闭会。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6月4日在济南召开,补选郭树清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有关决议、决定、报告等。
会议强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补选山东省省长,这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省人民高度关注、热切期盼。开好这次会议,顺利完成选举任务,关系到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我省的政权建设,关系到山东发展大局。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各项纪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从大局出发,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着眼,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良好的作风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补选郭树清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会议决定任命了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判人员,任命了济南和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人员,任免了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会议人员名单(草案);通过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批准了《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确认了省十二届人大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和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贾万志、温孚江、尹慧敏、于建成、宋远方,秘书长翟鲁宁出席。
副省长赵润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等列席会议。(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6-3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