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1966)
男,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中共党员。1962年入伍,生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65444部队重炮连战士。
刘英俊把忠诚于党作为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树立革命人生观。他担任部队驻地附近小学“校外辅导员”,经常给小朋友讲革命传统,还用节省的津贴给学校购买图书。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连队,他是“业余修理员”,主动修理损坏的连队桌椅、门窗。在医院住院,他是“劳动休养员”,帮助重病号打水、端饭,协助医护人员扫地、刷痰盂。出差途中,他是“义务勤务员”,扶老携幼,急人所难,好事做一路。1966年3月15日,他所在炮连到佳木斯市郊外执行训练任务过程中,一辆炮车辕马被汽车喇叭震惊,冲向人群,情况十分危急。担任炮车驭手的刘英俊用肩膀猛抵惊马,惊马被迫拐上公路旁侧小道。但这时炮车前面不远处的6名儿童,被飞奔而来的惊马吓得不知所措,生命受到威胁。刘英俊不顾个人危险,用力将缰绳缠在胳膊上,向后猛力一拉,使惊马前蹄腾空而起。接着,他双脚踢向马的后腿,使尽全身力气踢倒惊马。6名儿童安然脱险,他却被压在翻倒的车下,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1岁。1966年,他所在部队党委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