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妇,年仅33岁,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却做出了一个让世人吃惊又敬佩的决定:捐献自己的器官、组织和遗体。她用自己的肾脏和肝脏挽救了3个人的生命,用自己的角膜给2位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带来了光明……
自山东省2010年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这位日照农妇成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第一人。
冯女士是日照五莲县一名普通的农家女子,丈夫也务农,有一个9岁大的女儿。家庭贫困,一直领取低保。
今年1月,冯女士因肺部病情加重,来到日照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主动联系日照市红十字会,提出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和眼角膜。2月18日,冯女士病情恶化,医护人员对其全力施救,但终因病情危重,心肺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当晚7点20分宣布死亡。
随后,在山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省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组织成功获取两个肾脏、一个肝脏、两个眼角膜,并于次日成功移植给5名等待移植的重病患者。移植手术后,5名病人均恢复良好。
冯女士的遗体也被山东大学医学院接收,用于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事业。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秘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董来东,参与了冯女士同意捐献到器官获取的全过程。“她的身高1.3米,四肢瘦弱,当她劝母亲同意自己的选择时,让在场的我们都很动容。”
“她从小就反复呼吸道感染,当她想要捐献器官时,年迈的母亲一开始并不同意,她说自己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把身体捐出来,正好可以让医学机构研究研究,将来不要让同样的患者继续受苦……”董来东说,听到这句话,冯女士的母亲含泪同意了。“年夜饭,她还吃了十几个饺子,家里人还以为肯定会好,谁想到病情恶化这么快……”
她的名字将刻在纪念碑上
记者21日没能了解到冯女士的全名,也没有采访到她的家人。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表示,现在冯女士的家人正处于悲痛之中,过一段时间以后,再告知捐献者的具体情况。“她的名字我们会刻在遗体捐献纪念林的纪念碑上,并且会请她的丈夫和母亲来做个见证。”玄兴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