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1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对食盐、含碘食品等市场价格实施跟踪监测;依法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法行为。
山东省物价局监测显示,从16日下午开始,山东部分地区出现食盐抢购、脱销现象。来自山东省盐务局的消息显示,山东原盐(原料盐)年生产规模达2400多万吨,而该省食盐年消费量一般稳定在80万吨左右,供应总体有保障。
为稳定市场秩序,防止抢购现象蔓延,山东各级物价部门将适时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开展专项价格巡查和监督检查,运用调查、提醒、告诫等方式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严防食盐抢购、脱销现象向其他食品和防护用品领域扩散,并在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
同时,山东各地物价部门加强价格值班,畅通12358价格电话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