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有法律援助,让俺的生活有了保障。”4月3日,垦利县垦利街道寿山村村民王小涛谈起求助法律援助的经历时感激地说。去年7月份,在海南省打工的王小涛在厂区内被挖掘机压断双腿。“起初,公司只答应支付医疗费,不支付伤残赔偿金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王小涛说,在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没花一分钱律师费,他就讨回了60万元赔偿款。
和垦利街办一样,垦利县下辖的7个镇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据介绍,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法律援助卡等工作格局的良性联动,确保了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不留“空白栏”。2013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50余起,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8件,已完成案件的质量合格率达100%。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垦利县还深化实施了“村(居)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配备84名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一线服务,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实现了“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转载于大众日报2014-4-21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