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芳,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社区民警,16年来一直工作在基层派出所,与辖区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被群众誉为“百姓的贴心人”,2002年、2007年连续当选为聊城市东昌府区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多次被评为“三八红旗手”、“五好人大代表”、“聊城市十大杰出职工”、“全市优秀女警官”、“平安聊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富民兴聊”劳动奖章,2009年8月当选聊城市首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2009年10月被推选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火炬手。荣誉只能代表过去,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张晶芳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长期帮扶一名孤儿、一名残疾老人、两名特困老人,被辖区群众誉为“贴心人”,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聊城“亲民公安”的内涵。其先进事迹多次被《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工人报》、《山东公安》、《平安山东周刊》、《法制瞭望》、《山东商报》、《聊城日报》等报道,聊城电视台《聊城新闻》、《警方报告》、《水城故事》、《民生面对面》等栏目也予以报道。
2009年9月23日,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宋远方亲切接见了张晶芳,对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亲民爱民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