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海克斯康(青岛)公司,你会为洋溢在员工脸上的幸福笑容所打动——这个世界一流的测量机制造企业,不仅拥有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名分,而且实实在在地拥有一支一流的和谐团队。在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来临时,全体员工和企业同舟共济,都没有要求加薪;当企业利润上升后,所有员工2010年均得到两次加薪,平均增资幅度达10%。在这里,所有员工不仅享有基本社会保险,还享有高比例的住房公积金、无息购房贷款,公司还为全体员工提供了涵盖人身、医疗、意外的商业保险,每年都有健康查体……企业将员工当成最宝贵的资产,员工也把企业作为施展才华的舞台,该公司成为中国唯一的世界级坐标测量机制造商。
像海克斯康(青岛)公司这样的和谐企业,在青岛市还有成千上百家。目前,全市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达到1126家,其中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家,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6家。
近年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如同一股春风扑面而来,正让岛城的角角落落感受到和谐的温馨。随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逐步推进和日渐深化,青岛市总工会将实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作用、保障职工技能培训和文化生活、接受职工和社会评价、促进企业和工会共谋发展等9个方面,纳入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考核内容中,使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态势,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创建的广度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在全市大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青岛市加快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建立工会企业(单位)的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5%以上;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行列的企业(单位)达到65%以上,其中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比例达到55%以上。
在创建的深度上下功夫,促进创建活动整体上水平。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该市抓好集体协商、职代会等重点工作,注重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使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在创建的力度上下功夫,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一方面,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工会、企联)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工作联系、联合督查等工作制度,合力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监督,逐级制定工作目标。
工资发多少,不能全由企业说了算。近几年,青岛市总以建立正常的集体协商和工资共决机制为目标,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自2008年起,市总将每年4、5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积极推动工会方与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分类加强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加以解决。为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每年下发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目前全市共培训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793名,专业的人才队伍提高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7778份,覆盖企业22911家,覆盖职工147万余人;签订工资集体协议4505份,覆盖企业9018家,覆盖职工101万余人。另外还有安全生产、女职工、职业病防治等专项集体合同,一份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为职工撑起了权益保障的安全伞。
参与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途径。在青岛,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丝毫不含糊。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并与劳动监察等部门联动,每年联合开展追讨欠薪欠费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及劳动合同、劳动保险、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劳动权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协同劳动部门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各级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法律监督员,还定期对企业工资支付、合法用工和职业病防治等情况进行广泛的群众监督。去年的两次行动中,共检查用人单位5106户,涉及职工23万余人,为7000余名劳动者补发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800余万元。
近几年,青岛市总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制和发展,逐步建立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信访部门及工会“12351”维权热线的联动功能,及时掌握信息,迅速调处化解纠纷隐患,有效防止了重大劳动争议的发生。2010年,全市各级工会累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3856件,排查劳动争议隐患8000余件;参与劳动仲裁案件2360件,聘请律师事务所直接为职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1642人次;累计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300件,调解结案266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