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在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
通知指出,参加“换届我承诺”活动的人员范围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员、现任村“两委”成员、参与竞争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普通党员、新当选村“两委”成员和退出村班子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承诺的人员。承诺内容,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总体要求,突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这一重点,组织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同人员,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活动按照签订承诺书、公开示诺、指导践诺三个步骤进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承诺书,由县(市、区)负责组织签订;其余人员的承诺书,由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
通知要求,承诺书要进行公示、备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级督导组、指导组要把换届承诺落实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承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