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昌乐县城关街道三和社区的一个工程施工现场,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田守文、王伦平等人正在巡查,督促施工队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据了解,为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该街道建立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将民主监督延伸到最基层的村级组织,而这制度的制定与顺利实施与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密不可分。
在过去,村级组织的事务决策往往由村“两委”干部决定,甚至出现过“一言堂”现象;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不透明,进而出现了一些腐败。为促进村务阳光公开,还群众以明白,王筱婷委员在今年的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就提出了相关建议。她建议,建立村务监督制度,重大决策的产生、集体财产的运转、干部成绩的评议都要有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直接参与。对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确定委员会职能。委员会可以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咨询和质询。可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监督村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标及招投标活动等。委员会还可以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让干部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如今,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保障,农村社区的村风、民风大大改观,形成了“团结和睦、人人思进”的文明村风,呈现出发展稳定的和谐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