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设立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据悉,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担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省长才利民、贾万志、王随莲担任副主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承担。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盐务局、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等25个单位,并依据各自的职能进行了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制约产业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
省农业厅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
省卫生厅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负责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质监局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等。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