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乡村文明 道德先行
一个个平凡人成为身边榜样,引导社会文明正能量在乡村扎根
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菏泽在广大农村深入推进道德建设,将“孝德”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道德建设提升乡村文明。同时,菏泽通过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精神文明向农村传播,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身边榜样引导乡村文明
9月8日清晨,鄄城县人民广场上,环绕广场四周的“四德榜”吸引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四德榜”孝德专栏上,“好媳妇”、“好婆婆”等各种道德模范,引得大家交口称赞。
今年31岁的张凤娟是榜单上最年轻的一位,家在引马乡大黄庄村的她,得知自己的名字上了“四德榜”,“好媳妇”张凤娟说:“以后得做得更好才行。”
“自从凤娟6年前进家门,俺老两口就没进过厨房,也没自己洗过衣服。”说起自己的儿媳妇,婆婆仪凤娥打心眼儿里满意。
和早一年进门的嫂子在一起,妯娌两人关系像姐妹一样。婆婆2009年动过手术,不能干重活;公公和对象都外出打工,地里的农活全靠这“姐俩”。
大黄庄村支部书记葛广福介绍,自1995年开始,村里就开始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模范,并在村委会前的黑板报上公示,年终披红戴花予以表彰。对于不孝敬老人、喝酒骂街的村民,按照“村规民约”,先是说服教育,不思悔改的公示在批评栏上,让他们在全村群众前亮亮相。
更多的平凡人成为榜样,放大着道德的力量,引导社会文明正能量扎根乡村,使菏泽乡村文明建设从“以点带面”转变为“全面开花”。
“责任书”为孝德加码
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李楼村的李玉熹老人,今年已经70岁,两个儿子均在菏泽城区打工,工厂活多的时候两三个月不能回家,可每周都不忘与老人通电话报平安。
今年春节前,两个儿子签订了《孝老爱亲责任书》,承诺除去老人基本生活费用外,每年给予父母不低于840元的零花钱。春节前,两个儿子没有商量,一人给了父亲1000元零花钱;春节过后,每个月哥俩总会有一人回家看望老人。
菏泽市共有行政村5755个,农村人口众多。各村委会通过摸底调查,与广大有赡养老年人义务的家庭签订《孝老爱亲责任书》,并不定期对赡养户进行回访,将落实情况较好的在“四德榜”上集中公示。目前,全市农村《孝老爱亲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0%以上,广大农村孝老敬老蔚然成风。
农村义工扫出“美丽乡村”
在巨野县麒麟镇前冯桥村,有一群服务村民的义工,每逢阴历二、五、八日,走家串户收集生活垃圾,同时发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立农民志愿者队伍清扫乡村。
这些义工的名字,都可以在村里“四德榜”中“十大好义工”一栏里看到。“俺老哥几个来干这个,是为了让村里更干净,咱不讲钱。”75岁的义工姚树贞告诉笔者。
村里村外鲜花盛开绿树环绕、宽阔平坦的水泥路纵横交错,文化墙上宣传图画优美简洁。在“垃圾围村”成为难题的今天,前冯桥村的垃圾处理模式成为“美丽乡村”的最好范例。
村民是乡村文明行动的主体力量,群众的参与度决定着工作的成效。为了把乡村文明行动的任务转变成农村群众的自觉行动,菏泽利用各种载体,在试点村重点开展了建一支老年志愿服务队、建一条文明示范街等“十个一”活动,教育引导村民共同投身乡村文明建设。(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9-10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