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兰,女,济南大学体育学院93届体育专业校友。
1993年7月,大学毕业后,李月兰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济宁市任城区工作,历任廿里铺镇团委副书记、书记;团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兼学少部长,团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接庄镇党委宣传委员;区卫生局纪委书记,现任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是区政协第五届、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十四年来,李月兰同志由一名普通干部,一步一步地走向了领导岗位,虽然工作岗位不断发生变化,但是她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品格没有变化。特别是在区卫生局工作期间,她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奋敬业、勤政爱民,为全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辛勤地工作着,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十佳女杰”、“优秀党务工作者”、 “廉洁勤政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4年1月,李月兰同志由接庄镇党委调入区卫生局工作,新的工作岗位对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山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新发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等知识进行系统地学习。她还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加强对科技、文化、历史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水平、知识能力与时俱进,随时接受新任务的挑战。正是由于平日的学习,她的知识结构日臻全面,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快速提升。近年来,先后在报刊上发表了《基层文化建设之我见》、《关于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调查报告》等理论研讨文章11篇,上报并发表卫生信息76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机关建设,她顾全大局、与人为善、宽厚待人,又不失正义、坚持原则立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她以求真务实、不图虚名、敢说敢干、雷厉风行的良好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
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单项工争位次、总体工作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开创了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新局面。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1127”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督,加快工程进度,全面完成了三处中心卫生院的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省级“1127”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卫生发展的形势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筹备成立了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工作是一项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业,她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卫生下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她还长期救助长沟镇长沟村的贫困儿童于同铭,每年都送去钱和衣物,让孩子安心地上学读书。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注重维护局领导班子的团结,积极主动地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建议,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她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贪不沾,甘于奉献,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起了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